详细内容
(1)金额
确定的金额要求汇票上记载的出票金额必须确定,并且只能以金钱为标的,出票金额大写必须与小写金额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出票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汇票无效。
使用规定颜色书写(打印除外)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书写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但繁体字可以受理。中文大写金额到元为止的一定要在写完的数字后面标写“整”或“正”字,“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分”之后不写“整”或“正”字。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注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间有“0”。中文大写应该依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严禁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承兑汇票小写金额必需同时记载,两者必需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视为无效票据。
票据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手后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手后的背书人不承当保证责任,对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
(2)背书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①被背书人名称
②背书人签章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汇票金额的银行,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在汇票承兑之前的付款人为出票人,在承兑之后的承兑银行就是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主债务人。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初票据权利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必须签章,签章必须清楚。
银行承兑汇票真伪识别方法:
近两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迅猛发展,成为新的工作亮点。但同时市场上假冒、变造、“克隆”承兑汇票也随之涌现,业务临柜人员能否把住审查关,对防范票据风险至关重要。
现从长期工作经验中总结出五种方法:一查,二听,三摸,四比,五照,实用有效。
一查:即通过审查票面的“四性”——清晰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1.清晰性:主要指票据平整洁净,字迹印章清晰可辨,达到“两无”,即:—无污损,指票面无折痕、水迹、油渍或其他污物。—无涂改,指票面各记载要素、签章及背书无涂改痕迹。
2.完整性:主要指票据没有破损且各记载要素及签章齐全,达到“两无”,即:
无残缺,指票据无缺角、撕痕或其他损坏。
无漏项,指票面各记载要素及背书填写完整、各种签章齐全。
3.准确性:主要指票面各记载要素填写正确,签章符合《票据法》的规定,达到“两无”,即:
无错项,指票据的行名、行号、汇票专用章等应准确无误,背书必须连续等。
无笔误,指票据大、小写金额应一致,书写规范,签发及支付日期的填写符合要求(月份要求1,2 月前加零,日期要求1-9 前加零,10,20,30 前加零)
4.合法性:主要指票据能正常流转和受理,达到“两无”即:
无免责,指注有“不得转让”、“质押”、“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不得办理贴现。
无禁令,指票据应不属于被盗、被骗、遗失范围及公检法禁止流通和公示催告范围。
二听:即通过听抖动汇票纸张发出的声响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用手抖动汇票,汇票纸张会发出清脆的响声,能明显感到纸张韧性,而假票的纸张手感则软、绵、不清脆,而且票面颜色发暗、发污,个别印刷处字迹模糊。
三摸:即通过触摸汇票号码凹凸感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汇票号码正、反面分别为棕黑色和红色的渗透性油墨,用手指触摸时有明显的凹凸感,假票的号码则很少使用渗透性油墨,而且用手指触摸时凹凸感不明显。
四比:即借助票面“四种防伪标志”比较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防伪技术包括:
1.纸张防伪:不需借助仪器可看到在汇票表面无规则的分布着色彩纤维;汇票纸张中加入一种化学元素,如用酸、碱性物质进行涂改,汇票则会变色。
2.油墨防伪:汇票正中大写金额线由荧光水溶线组成,如票据被涂改、变造,此处则会发生变化,线条会消失。
3.缩微文字:汇票正面“银行承兑汇票”字样的下划线是由汉语拼音“HUIPIAO”的字样组成;汇票中间是由汉语拼音“HUIPIAO”字样的缩微文字组成的右斜线,横贯整个票面的宽带区域。
4.印刷防伪:(1)汇票右下角的梅花花心内为小写汉语拼音H 的字样。注意H 字母应为空心。
(2)汇票日期栏下方的横线右侧为缺口横线。
(3)汇票出票金额小写栏的“百万”的“百”栏内有小的“汇”字样,字样的竖笔画有断痕。
五照: 即借助鉴别仪的“四个灯”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1.放大灯:在放大灯下可观测到汇票正面的印刷纹路清晰连续,且纸张无涂改变色痕迹。同时,还可通过子母放大镜的子镜观测到汇票正面清晰连续的缩微文字。
2.短波灯:在短波灯下可观测到汇票背面的二维标识码在灯下呈淡绿色荧光反应,汇票无规律显示荧光丝,荧光丝可变色。
3.长波灯:在长波灯下可以观测到在汇票表面无规则地分布着荧光纤维;汇票正面大写金额线有红色荧光反应;汇票的左上角印有红色的承兑行行徽,呈现桔红色;汇票字样右侧有暗记,为各行行徽(工行为“ICBC”字样),长波灯下呈淡绿色荧光反应。
4.水印灯:在水印灯下可以观测到汇票内部排列着黑白水印相间的小梅花,以及“HP”字样,一正一倒,一阴一阳的进行排列,位置不固定,定向不定位。
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票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必须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否则付款人可予以拒绝。并且这种拒绝不具有拒绝承兑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一种票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载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
2、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提供与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复印件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4、银行承兑汇票是真实合法的且要素齐全,背书连续,符合《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要求。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中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对记载有“不得转让”、“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进行贴现的由于银行取得该惁后无权主张票据权利,原则上应不予接受;
对于背书人记载 “委托收款”字样内容的票据,持票据人将票据向银行贴现的,由于持票人对于该票据并非享有票据权利,持票据人无权以该票据实施转让行为。若银行贴现接受该种票据,则可能造成银行的资金风险。因此,建议不予接受该种票据。
对于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内容的票据,持票人将该票据向银行贴现的,银行即使取得该票据不违法且票据的形式要件亦合法,也只能要求除记载上述字样的原背书人以外的出票人、承兑人及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接受该种票据贴现有一定的资金风险,所以,应当在充分衡量风险后,斟酌是否予以接受。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收费:只收取贴现月利率或直接买断,划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时直接扣除,不另收费。目前贴现利率为 ‰(具体以当天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