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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贴现费用(利率)的变化,对企业的经营成本有着较大的影响,那么影响承兑汇票贴现费用的因素到底有哪些呢?
承兑汇票贴现费用和哪些因素有关?
1、与票额大小有关
小票额的票据,一般是根据票面金额收取贴现费用。因为其贴现利息数额很小,但所走的程序却一点不少,一般银行不是特别感兴趣。
2、与出票行有关
贴现费用与出票行即承兑汇票的签发行(承兑行)关系密切,一般说来,受信用程度及保付能力的影响,国家控股的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出票贴现利率,第二类是地方性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如大连银行、盛京银行、哈尔滨银行、北京银行等,贴现利率中等。第三类是部分农村信用社出具的承兑汇票,收取的利率,有的甚至拒贴。
3、与贴现时间及到期日有关
一般票据承兑期限分为6个月、一年,离到期日越近,那么付出的贴现利息越少。
4、与贴现银行有关
由于各家银行规定不一,同样一张票据,在不同银行贴现利率差别很大。
5、与贴现地区有关
在经济发达的深圳、广州、杭州、北京、上海等地贴现比较集中,贴现量大,因此这些地区贴现利率要低于其他地区。东北地区贴现利率要高于上述地区,偏远地区要高于中间城市。
除了上述因素之外,从另一种角度来讲下面几项也将影响承兑汇票贴现费用(利率)。
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票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必须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否则付款人可予以拒绝。并且这种拒绝不具有拒绝承兑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一种票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载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在实务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文句(即“承兑”字样)已经印在汇票的正面,如“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日由本行付款”等,无须承兑人另行记载,承兑人只需在承兑人签章处签章并在承兑日期栏填明承兑日期即可。
银行承兑汇票的优点
1、对于卖方来说,对现有或新的客户提供远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
2、对于买方来说,利用远期付款,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
3、相对于贷款融资可以明显降低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