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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票。即在交易活动中,售货人为了向购货人索取货款而签发汇票,并经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及签章。付款人承兑以后成为汇票的承兑人。经购货人承兑的称“商业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的称“银行承兑汇票”。
企业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时常会接触到银行承兑汇票。为了维护企业正当合法的权益,避免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时遭受损失和不必要的纠纷,企业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 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注意事项
(一)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整洁,字迹无涂改,票面无破损。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到期日期及银行承兑汇票大小写金额书写规范。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的印鉴章(财务章、法人章)中字迹清晰。
(二)银行承兑汇票正确的盖章方式是在背书框中央空白处加盖印鉴章。印鉴章要清晰,印章内字迹不得缺损。
(三)银行承兑汇票如因印鉴章模糊,需续盖的,原则上续盖章仍需盖在框内空白处,若因框内空白处盖不下第二枚章,印鉴章超出框外,则印鉴章需与背书框的下框线相交,背书人印鉴章不得悬于框外。
(四)银行承兑汇票印鉴章不得盖在“被背书人”一栏,印鉴章不得超出上框线。
(五)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抬头需正确书写,且字迹工整,并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有连续性,即被背书人的抬头必须是下一个背书框中所盖的财务章的抬头。
(六)如银行承兑汇票后附证明的,一般情况下不收取。
如特殊情况收取的,则收取时需核对证明信的内容与银行承兑汇票内容(出票人资料,收款人资料,金额,日期,事由,出证明人的印鉴章,公章。)
(七)农村信用社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不收取。
各地城市商业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需与财务确认是否收取。